一、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放在教育的第一位,坚持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总支的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
二、充分发挥党总支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监督保证作用,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参与讨论和决定所属教学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系主任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负责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工作,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和民主生活会。
五、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细则要求,指导党支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六、负责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七、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和管理工作,指导他们做好本职工作。
八、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教职员工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九、负责学生日常及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领导总支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团组织,定期听取其汇报,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十、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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