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至15日,哈尔滨音乐学院进行2017年本科招生专业校考,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3月11日至13日进行的是初试,考试期间,考生按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曲目表演,评委依据考生作品表现技术、艺术等进行现场逐一打分,音乐学系考生除进行曲目表演外,还要接受评委的提问,评委结合音乐表演技能与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成绩取平均分,依据各专业考试进度于3月12日、13日分三次公布复试名单。
在复试环节,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除进行曲目表演外,还乐理、听音及视唱练耳考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生除进行相关知识笔试外还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及常识问答,复试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并按一定比例发放合格证。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制定《哈尔滨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办法(试行)》,从评委构成、考试组织、成绩评价、监督监察等环节入手,多措并举,强化考试透明度。一是邀请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专任教师及文艺团体表演专家,组建院外评委专家库,本次考试共商请相关专家42人担任评委,占评委总数的40%以上 ;二是考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一律签署考试工作责任书,确保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三是考试过程全程摄像,纪检部门对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强化各环节工作规范。
除注重考试各环节细节规范外,学院还重视人性化服务,为考生家长安排专门休息区,图书馆、音乐博物馆为考生及家长开放,让考生及家长满意、放心,感受到哈尔滨音乐学院的温暖、热情及人文情怀。
据悉,今年学院共开设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3个本科专业,34个专业方向,预计招生140人。考试合格证将于4月中旬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