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音乐学院审计处属于学校内部审计专职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在院党委和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依法依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学院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治理、实现发展目标。工作职责如下:
一、审查学院及下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审查学院及下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三、审查学院及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四、审查学院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五、审查学院及下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六、审查学院及下属单位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七、审查学院及下属单位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八、审查学院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九、按规定向学院主要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报送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及有关重大审计事项;
十、协助学院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451-58597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