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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0-12-29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服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学院与国外(以俄罗斯为主)及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为学院对外(以俄罗斯为主)及港澳台交流创造条件;负责教师、学生出国项目申报和派遣工作;负责聘请国(境)外专家等工作;负责留学生招生管理、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学院来访团组的外事接待工作;负责留学基金委项目、引智项目、孔子学院派出项目的申报及管理;负责国际学术会议及演出交流的审批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学校的涉外及涉港澳台的事务工作。

一、负责开展对外合作、访问、洽谈等交流项目(以俄罗斯为主);

二、负责接待相关来访团组,做好外事接待及相关统计及总结工作;

三、负责学院因公出国(境)申报、审批、报批、因公护照与签证(注)办理、出国准备、经费报销审核等工作;

四、负责申请国家公派奖学金项目、引智项目、孔子学院派出项目及自费留学项目报批、实施、管理和评估等工作,为师生出国研修提供优质平台;

五、负责国(境)外专家的聘请和审核、来华工作手续办理,监督各系做好外籍专家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组织外国专家文化考察活动,组织协调院级以上外国专家艺术演出、大师班、音乐会等工作;

七、负责校内各类外事活动及国际性会议的审批、报批、管理工作;

八、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政策指导、组织申报与项目管理;

九、负责外国留学生招生、教学安排、归口管理与相关协调工作;

十、负责外事档案归档与管理;

十一、负责本院国际交流宣传工作,包括新闻、网站、宣传册、简报等;

十二、负责协助各系考核外国专家专职翻译及实习翻译的业务水平能力;

十三、负责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合作,组织申报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项目。


办公电话:0451-5859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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